梅子的世界

即使是蒲公英,也要开满绚丽的小花,且涂满阳光的颜色
即使没有人喝彩,也要唱自己的歌


梅子 @ 2006-09-24 16:15

前不久,网络上一帮闲人秉着继往开来的精神,整理出了一份《2005年度十大恶俗创意广告排行榜》,入选广告中有这么一则:
“老公,我痒……”
“痒就挠呗。”
“……”
“★★★,由内到外、排除湿毒、去风止痒……”
这广告究竟恶俗与否,不在讨论范围之内。但大家应该都有过以下体验:当感情驶入平淡无味期时,每个人心头都会泛出点痒痒不得劲的感觉。
身子不舒适了咱们有★★★,再不济也有个老头乐给抓抓挠挠,可是当爱情里的难言之“痒”袭来,又有谁能给咱们——
挠挠爱情之痒
文/天桥小扁鹊
一般来说,男女在刚热恋的时候都是愚蠢的,眼睛里只见到对方的好,耳朵里听不进别人的劝,行为举止一色儿的台湾言情剧。但按照颠扑不破的能量守恒定律,“愚蠢期”一般不会持续太长,一些很靠谱的心理学家经过研究后得出了48天的结论。也就是说,一个半月的光景,男女之间天雷勾地火的热乎劲就耗费完了。到这时,热恋时丧失的那些智商在一夜之间重又灵魂附体,有句话说得好啊:“人类一思考,爱情就不牢靠。”
打小起,我们的生活范本上就写满了美妙的爱情,剧本编得一段比一段安徒生,基本上男男女女都直接实现了从一见钟情到白头偕老的完美跨越。但慢慢的,我们会知道,爱情这回事,根本就是个百米冲刺跑。跑完了,除了胸闷、气短,就什么也没留下了。有一首歌叫《每段爱情都危险》,据说因为词写的太精辟,已经入选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撰的《爱情教科书》:每个爱情都危险,爱不会永远新鲜。爱人们啊,记住这点。守约真让人疲倦,每个开始都绯侧缠绵,也能相安无事几个春天,可它总是一点点,一天一点改变。再怎么深陷,再怎么痴恋,再怎么为爱奉献,再怎么心甘情愿,爱虽是前世的缘,更是今生的考验。不要怀疑最初的坚决,和那些真心付出的一切,有谁愿意失心到接近冷血,也许他真的已再无感觉······
基本上看完了这段儿歌词(严重声明,这绝对不是笔者为赚取稿费而做的无耻勾当),我们就能端正了一个态度:别以为爱情是桩一劳永逸的事,它最常上演的剧目就是鸡飞蛋打。为了能在更深的层面上对此事进行挖其根源究其精髓的探讨,笔者特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直指爱情的“痒”德巴赫猜想,以期止痒救人,造福苍生。
伟大的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对症才能下药。因此,探究“痒”德巴赫猜想的一步便是:爱着爱着,咋就痒啦?
“痒”德巴赫猜想之病原分析一:审美疲劳
有这么一比方,说得颇为精妙:每个人都是一本书。但即便畅销有如《达芬奇密码》,读第一遍时的激动、新鲜和悬念在重复一百次后都变得寡淡无味。
这比方太文绉绉了,显得不大实诚,换《手机》里费墨同志的大白话,那就是: “二十多年都睡在一张床上,确实有点儿审美疲劳了。”
审美疲劳从何而来呢?从庸俗的日常生活中来。
冯小刚在其新书《一个著名电影人的记忆和回顾》当中,大侃当初追求徐帆的经验之谈,归结起来为以下方针:步子迈得再大点;两人之间关系再庸俗点。
从前后两文的“庸俗关系”,我们不难得到一个信息:男人在追求女人的初级阶段是非常希望能迅速将关系从风花雪月定位到柴米油盐上来的。因为他们很清楚听一场《雪狼湖》的费用,够打醋喝上半辈子了。但当男人当真陷入到这一场庸俗生活当中时,他又开始想念外边的裙裾飘飘。
当然,“痒”并不是男人的专利,当男人褪去脉脉温情的面纱,将每日清晨的玫瑰花换成傍晚时分的一束嫩白菜时,对于女人来说,这已不光是个审美疲劳的问题了,穷极思变之余,她会思索,我这么多年的青春就是为了这一束角儿八分的白菜吗?
“痒”德巴赫猜想之病原分析二:外面的世界真精彩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可他还活着。玛丽莲·梦露绝对属于那种虽死犹生的代表人物。她站在人行道旁通风口处被一阵风将裙子吹成百合花状的镜头已成电影史上最令观众津津乐道的经典场面之一。
所以也难怪,有贼心没贼胆的出版商汤姆.尤厄尔会想入非非了。不过在影片的最后,我们可敬的男主人公终于成功的修炼成了一名西方柳下惠,拿着行李,奔赴他在乡间度假的妻子。从这个结局来说,《七年之痒》绝对属于童话范畴。不管结局有没有说服力,至少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最精彩的爱情电影,一定会有风波,有背叛;最好看的爱情小说,一定要有三角恋······这是公认的审判标准,一段寡淡无奇的爱情故事,激不起任何人的兴趣,包括当事人自己。所以,我们能够理解,为了更曼妙的情感体验,许多人前仆后继地走上情感犯罪道路。
“痒”德巴赫猜想之病原分析三: 多巴胺做怪
凡事没有点端得上台面的理论支撑着,就显得名不正,言不顺。为了证明“爱情痒”这个病症,绝对不是走江湖卖艺的骗子杜撰出来的玩意,完全有必要在这儿将科学家们抬出来说事:据研究表明,在人的大脑中有专门负责爱情的区域,科学家们甚至分析出了组成爱情的独特化学成分——多巴胺。研究同时还表明,爱情带来的迷狂,在化学组成上,与人发疯的时候几乎完全一样。所以,亲爱的女孩们,当男人向你们表白:“亲爱的,我爱你爱得发疯。”这绝对是他们的肺腑之言。
但是,成也多巴胺,败也多巴胺。这物事一旦强烈分泌,人的大脑就会产生疲倦感。大脑疲倦了以后,多巴胺的分泌会逐渐地减少(也就是俗话说的“情到浓时情转薄”),由此引发的后果就是,曾经眼里的西施、潘安变成了糟糠、莽夫;平时一气陪你逛完半个北京城拎着大包小包仍乐得屁颠屁颠的他,这会使唤买个酱油他也头晕气喘脚抽筋了。
聪明的男人女人到了这时候,都该明白:事情不妙。于是,他们仔细盘查爱情里的蛛丝马迹,展开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止“痒”大战。
“痒”德巴赫猜想之症状分析
虽然哲学家告诫我们:安全感都是自己给自己的。和尚也说,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可一旦“爱情之痒”这种病症落在了自己的另一半身上,能老僧入定般的人毕竟还是少数。
《手机》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绝对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讲述两性之间侦查与反侦查的故事,整个故事谍影重重,敌我双方热战犹酣。
片中的福尔摩斯一号沈雪的主要侦察手段无外乎四种:
望,即观望、张望、必要时还得眺望。这是一个讲究自由的时代,虽然台湾情歌也唱:“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但真要做到对恋人知根知底,一但对方犯事把怀疑赤裸裸写在脸上,除了警察叔叔,还真不是普通人能干出的事。因此,我们只好摆出独立状,一副任凭你爱咋滴就咋滴的模样,实则心里已经把恋人的表情、举止给研究了不下万遍,必要的时候,还得把荣格老人家的书给翻出来参考参考。
闻,顾名思义,那就是闻味道。电视剧里女主角但凡发现了男人越轨,总是因为看见了白衬衫领子上的鲜红口红印,要不就是一根长卷发。但这样老套路的情节早随着男人犯罪手段的一路高歌猛进消逝在了历史长河。所以,单靠分辨香水味已经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新时代呼唤的是单靠嗅觉就能准确辨别洗发水、沐浴露、润肤油一应物品的新型技能型人才了。
问,不是盘问,更不能是审问。人活脸树活皮,成天被当成犯人,谁受得了啊?保不准心一横真铤而走险了。所以,在对恋人进行盘查时千万得有技术含量。要漫不经心,要旁敲侧击,最最忌讳打草惊蛇。
切,那就是万一恋人“痒”病犯了,还颇有点良性往恶性发展的势头,咱们就得拿出白求恩精神来,必要时动动手术刀子,惩前毖后,治痒救情。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虽然《手机》中沈雪将老中医的望闻问切拿捏的十分到位,自认为将老公管得滴水不漏,但实则严守一已经暗渡了陈仓。他那些花样翻新的招真可谓是一本洋洋洒洒的出轨犯罪史。在此,为了避免出现引导误区,我们不对其进行技术分析。
综上所述,“爱情痒”可能导致的最常见症状就是培养出了一个高智商的罪犯以及一个推理能力超群的福尔摩斯。
“痒”德巴赫猜想之对症下药一:小忍则乱大谋
相声大师马三立有个著名的段子,说一个人身上老痒,好不容易得了个秘方。回家把写着秘方的纸包打开,里面还是个小纸包,再打开,里面又是个小纸包······如此三番,折腾了一宿,最后得了一小纸条儿,上面写俩字:挠挠。
搁爱情这摊子事上来说,痒,也就是个小烦恼,犯不着自断一臂。可是老憋着忍着,那也不是个事,修养再好的人也得毒火攻心。所谓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就是这么个意思。
齐宣王的讳疾忌医的故事教育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痒不要紧,关键咱得治,这个思维确立了,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痒”德巴赫猜想之对症下药二:常变常新
海岩有句话说得十分经典:我相信有爱情,但不相信爱情能长久,不变是暂时的,变才是永恒,差别在于变得更好还是更坏。
爱情是个娇贵事物,诗经有云:求的时候,那是“辗转反恻”。求到手了,那也是毫不省心。我们得明白一个道理:你三年麻木他就有三年之痒,你七年麻木他七年之痒,这日期绝没定数。男人一辈子孜孜以求的也不过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女人要谨记:如果被窝是暖和的,没人会傻到钻别人的冷炕头。
“痒”德巴赫猜想之对症下药三:保留空间
我们都知道要给对方留下空间,很少人能明白,其实最首要的还是要给自己留个空间。有了异性没人性绝对是条不归路,在恋爱中切记要保持正常的朋友圈子,不要将爱情作为自己唯一的精神寄托。平时有空儿再学点诗歌、文学,再不济也买本《家常菜300例》来观摩一下。最忌讳一切行动围绕恋人转,我们都知道那是苦命丫鬟才做的事。至于翩翩佳公子竟然爱上了蓬头垢面的厨娘,那是琼瑶阿姨才敢做出的大胆想象。
“ 痒”德巴赫猜想之对症下药四:闭上一只眼
如果天长地久意味着一列永不出轨的火车,常保爱情幸福的战略就像制定一张准确的运行时刻表。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都有过亲身体会,这世上绝没有不误点的航空公司,绝没有永不晚点的车。
俗话说的好,人吃五谷杂粮,哪能没个头疼脑热?所以,当恋人由最初的“心痒”进而发展到犯下了实质性错误时,我们还必须宽大为怀,总得允许犯错误的同志有改正错误的机会。但每个人心窍大小不同,真能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估摸也没几个。所以,原谅与否,就看你气顺不顺,不顺,那就挥剑断情丝;顺,那咱就打点江山从头来。
最后,咱们还得来说说结局的事:爱情里,那点儿痒劲就相当于“遵义会议”,抗过去了,爱情也就否极泰来,你侬我侬;抗不过去,那便只好大路通天,各走一边了。
冯小刚的《一声叹息》里的那句经典台词想必大家都记着:“我摸着你的手,就像摸我自己的手一样,没有感觉,可是要把你的手锯掉也跟锯我的手一样疼。”
有时候我们在爱情里敌不过那点“心痒难耐”败下阵来,那感觉肯定是疼痛能耐,但太阳还在升起,上班打卡还得继续,我们还得骑着爱情这辆除了车铃不响哪都响的自行车继续跋涉。
因此,在文章最后,谨将杨二车娜姆新书《七年之痒·中国红别了挪威蓝》中写在扉页的一首小诗拿来与诸君共勉:
致天下所有的女人们(男人们):
因为爱能够无限
所以为了某人的幸福
我宁愿结束自己生命中最好的一章
表示我对他的感谢。
痛苦是短暂的
乌云会消散的
太阳会再次升起,当光芒出现的时候
我将会陷入我新的爱情!


 
梅子 @ 2006-09-08 00:19

    我很小的时候,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孩子。从不主动与人交往,也与很多运动无缘。打羽毛球,就是我从来没有尝试过的。
    我没有尝试过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跳皮筋,滚铁环,踢毽子。似乎我唯一的乐趣就是念书,还有就是对某样东西发呆。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没有好好上过体育课,但是因为我文化课成绩总在年级名列前茅,为了学校少得可怜的升学率,老师就算我体育过关。上大学以后,本来是要求一些项目达标的,否则就拿不到大学毕业证。为此,家人也很是着急了一阵子,放暑假的时候,父母总要很早就叫醒我,然后由小弟弟带着我出去跑步,跳远,仰卧起坐,扔铁球什么的——因为没有铅球,老爸就从汽车修理车间找了一个重量差不多的铁球代替。只是,教的人往往累得气喘吁吁,我还是没有什么长进。最后,还是教体育的老师同情我,勉强给了我及格。
    我也不会跳舞。班级里已经办过很多次扫盲班了,我都没有被扫掉。
    我走路还常常摔跤。有时候很平坦的大路,也没有冰,可我硬是能摔得鼻青脸肿,到第二天,让目击者怀疑我被人家拳打脚踢。
    ……我怀疑自己小脑发育不良。
    就这样一直坚持到上研究生。入学以后,科里总是有很多活动。其中,大家最喜欢的就是打羽毛球。我本来也有很长时间没兴趣去的,突然就在某一天,心血来潮,跟着几个年纪相仿的师兄弟就去了,这一去就一发而不可收。
    我连羽毛球怎样发球都不会,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里,受到了应有的歧视。大家开始的时候还礼貌地和我打一阵,后来就干脆重组队伍,把我抛在一边。一次,一个好心的医生把我拉到墙角,叫我用拍子对着墙练习。还有一次,另一个医生很委婉地告诉我,“说心里话,你和他们打球确实是有一定差距的。”……虽然我很有自知之明地把这些都当作笑话讲给别人听,但人们的眼光告诉我,我是一定要学会打羽毛球的。如果我过不了这一关,我就会从此远离这个群体。
    况且我的导师也在球场。他的球打得非常出色,我相信,像我这样拙劣的弟子,一举一动,他都是尽收眼底的,虽然他从没有就此发表任何意见。记得当初他收我做徒弟的时候就说,收我为徒,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我有毅力。这样一来,我自己都觉得,如果导师在观察我,而我轻易就放弃了,导师是会很失望的。
    这种窘境一直持续了近两个星期。有一天,同去的黄博士宣布,她不能和我打球,否则她会疯掉。虽然我们还是笑,但我觉得,我的自尊心也不允许我就这样轻易放弃了。
    好在还有我同学欧阳很耐心地教我。虽然常常好几分钟我都发不出一个球,他还是很耐心地教我。而在我终于发出一个球之后他会说,有进步!就这样,耐心加鼓励,陪我练习了好久。
    终于,我学会发球了。在欧阳的鼓励下,我又接了很多球。而当我们被另外的人换下场的时候,一连几个星期都一言不发的导师也开始不断提醒我,边上有空场,快去!——原来,他老人家真的在观察我,一直都是。
    我能接住的球越来越多了,曾经宣布会疯掉的黄博士也开始不再反对我加入双打。——有人笑她,事实证明,你真的疯了!呵呵,在打羽毛球这件事上,我终于战胜了自己。因为坚持。
    其实这段时间,我参与的活动还不只打羽毛球这一项。我还打过保龄球,下过游泳池,唱过卡拉ok。有时候我表现得不好,甚至很糟糕,但我真的从那些活动中得到了快乐。我对自己也越来越充满自信,总觉得,我可以通过努力,做一些我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我感觉人生中的很多事就像一级级台阶,跨第一步的时候很难,可是一旦迈步了,就变得很容易。而有些东西,是注定要经历的,逃也没有用。就像一些必修课,在家没有学,去社会就要学;在学校没有学,在单位就会学。而这些教训或经历,早有总比晚有好——越早越主动嘛。
    遇到挫折,贵在坚持。


 
梅子 @ 2006-06-06 11:18

 病区里有一尊小而古旧的毛泽东塑像。是那种厚重的青铜,沾满厚重的铜绿。
    第一次见到它时,我有些诧异,何以在这里会有这种东西。于是问护士。她说,辟邪呀,你不知道毛主席像可以辟邪吗?
    我笑笑。虽然我本人对毛主席无限敬仰,但一尊塑像就能保平安,我是不信的。我想这只是人们的一种美好的祝愿罢了,希望上班的我们平平安安,整个病区的病人平平安安。
    在病区里跟班已经好几个月了。以前,据说有个医生是很忙的,每次轮到他上班总有做不完的事,不是三更半夜收病人,就是遇到抢救。要么就是某个病人不停地按铃叫医生。这样长此以往,所有的护士都很害怕和他一起值夜班了。而导师最初安排我跟班,也就是有两层意思:一是病区忙,可以帮着干活;另外,因为忙,我也能得到更多锻炼的机会。不过自从我跟班以来,每逢我上班的时候运气就出奇地好,晚上基本上很少收病人,而且,即使病区里有危重病人,在前一班抢救得轰轰烈烈,到了我们值班,也变得风平浪静。所以那天护士长告诉我说,好多姑娘都喜欢和你值班啊。
    这件事在经历了那个星期天以后就变得更为传神。那天一个冠脉造影术后的病人穿刺部位出血了,是腹膜后血肿,夜里两点病人就感觉头晕,恶心,还吐了一次。但她怕打扰医生休息,就没有告诉任何人。到了清晨八点钟的时候,病人测不到血压了。于是开始抢救。我看见一贯镇定的上级医生有些慌乱了。整整一个小时,他的双手都在压病人的出血部位,并且告诉我说,只要看好其他病人就行,他就集中精力对付这一个病人。整个病区乱成一团,主任来了,也请了麻醉科医生来做颈静脉穿刺,几次都没有成功。
    ……十点左右,病人终于有了血压。我一边盯着血压计里的水银柱优美地跳跃着,跳跃着,一边听着病人的脉搏发出“卜,卜,卜”的声音。我敢说,那一刻,那种声音对我来说,就是天籁之音。
    接下来开始关注病人的尿量。5毫升,10毫升,50毫升……以前诗人说“春雨贵如油”的,其实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医生眼里的尿甚至比油还贵。尿量代表肾的灌注,有了意识,有了血压,有了尿,说明病人的心脑肾基本没有什么大问题,生命体征是平稳的。
    就这样经历了一次生命保卫战,和死神的争夺以我们的胜利而告终。
    后来上级医生告诉我,那天早晨他是非常担心的,因为不止一次见到出血的病人血压一点一点往下掉,直至失去生命。何况,这个病人从发现的时候就没有血压。他心里没有一点底,好几次都以为这个病人救不过来了,能得到这样的结果,真的很幸运,不论对医生还是病人。然后他开玩笑说,主要是因为有你呀!你看,你在,那么凶险的病情都化险为夷了。
    昨天,有个脾气很古怪的病人对我说,她要出院了,很想多一些机会和我聊天,但不希望在医院里见我。我就说,那你们家在哪里,有空我去找你啊!这个病人,一个月前的某一天我根她讲病情时,她还骂我“放屁”呢。现在对我却如此依赖,真的很令我感动。
    有个小护士说,和你值班不用担心,你镇得住病人。
    我笑笑。
    其实我值班的时候,我会告诉病人不要心痛医生,不要怕耽误了医生睡觉就不去叫。因为他们并不会估计自己的病情,有时一念之差往往会酿成大祸。我也会在那些特别焦虑的病人床前多呆一会,和他们聊聊天,问一下他们的感受。因为我发现,真正药到病除的医生,多半都是对病人用心的,除了细心观察病情,还要有爱心,有耐心,真正关心病人,帮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附一院急诊科有一幅标语,说到为病人提供“五心级服务”,就是这层意思。
    有时候看病好比做菜,厨艺不一定要高,但用心去做了,就总能做出美味。而我们见过好多名医,草草打发那些远道而来,排了很久队才挤到他们身边的病人。病人多问几句,他们就觉得厌烦,语气非常生硬。这种时候,就是没病都要气出病来了,哪里还谈得上治病?更别说他们看病的潦草了,好像病人不是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整体,而是由一个一个零件组成的机器,于是头痛看头,脚痛医脚……不止一次了,我看见身边的“初生牛犊”们通过系统检查发现了那些所谓大医生没有发现的问题,而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东西,往往就是病人真正的症结所在。因此周围的亲友向我咨询该到哪里看病时我总是说,大医院里不一定全是好医生。我以前的主任就曾经非常自信地说,如果我们也有那些先进的仪器,我相信我做得不比他们差!
    进修的时候,有一次和师傅谈起医疗纠纷。他说,如果凡事都从病人的角度去想,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医疗纠纷?!——试过多次,屡试不爽。所以我相信病房里其实是没有什么“邪”的,所谓“邪”,就像武侠小说里说的“心魔”吧,它在我们心里。
    想起了大学时的一位老师,他主张我们除了看医学书,还要看一些文学书。他说,希望你们以后都成为医学艺术家,而不是治病匠!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深究“艺术家”和“工匠”的区别。后来我发现,感情是艺术家的灵魂,而没有灵魂的东西,即使再美,充其量也只是工艺品。
    那么做医生作到极致,就是艺术。


 
梅子 @ 2006-05-29 05:47

          广州在我眼里一直是一个浮躁的城市。到处是匆匆忙忙的人流,车流,到处充斥着欲望。
      在一个浮躁的城市里有一颗不浮躁的心,这样的人已经不多见了。
      卢医生就算得上这样一个人:他差不多40多岁了,到了升副主任医的年龄,因为考试没通过,就一直做主治医,医院里又缺人手,于是40多岁的他还像我们一样做着住院医师的活。他本科毕业,在大家都如火如荼地追逐高学历的时候,他也曾随着人家一道报了一个研究生课程班,但也就是上上课而已,别人考试考得死去活来,他就在一旁悠闲地观望……好多男人口袋里都装着一叠钱。可是有一次,为了讲解怎样辨别真假币,我向他借用一张100元的钞票,他说,我哪有那么多钱?即使是 跟他要联系方式,他给我的也只是小灵通号码。他没有手机。
      ……
      这样的男人,真的已经很不多见了,特别是在广州这样的城市。
      有一次值班,我帮他买了几个包子。他竟然哼起小调来,差不多是手舞足蹈地说,太好了,真好,有包子吃了。甚至是我很不屑于去吃的医院饭堂的饭,他也总是这样说,太好了,真好,有饭吃了。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总是这样,对生活充满感激的样子?
      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人。穷人很穷,但很满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富人则拼命地赚钱,生活得很辛苦。穷人问富人,“你为什么要拼命赚钱?”富人说,“为了将来生活的快乐。你这么穷,为什么不努力赚钱?”穷人说,“我现在不是很快乐吗?”……
      我又想起了那个穷和尚和富和尚。他俩都打算去一个地方,富和尚要买船,但买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此要计划很久;而穷和尚,只是迈开双腿就出门了。
      其实好多的事做起来,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复杂。简单的人做事情往往容易直奔主题,最容易达到目标,也最容易快乐。因为他知道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一直认为精神的最高境界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生活中往往是很需要一些阿Q精神的——如果把容易知足叫做“阿Q”的话。因为短短的一生中,即使你很开心或很不开心,那些感受都是一过性的,时间总是一天天溜走,我们最终都要走向生命的终点。如果能辩证一点去看每个问题,眼前的是痛苦,回回头就是快乐,那么为什么不回头呢?我并不主张消极避世,而是想说,整理好自己的心情,带着简单和快乐,我们就可以轻装上阵。可我们往往缺乏的,就是这种“滤过”功能。
      我母亲,就是一个懂得滤过的人。她没有念过书,七岁丧父,十一岁为了养家糊口去给邻居家带小孩,十四五岁开始在长江边挑石子挣钱。生下我们以后,她更是在生活的艰辛中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为我们支撑起一片安安静静读书的天空。母亲做到的事,许多男人未必会做。她会在干完一天的体力活后利用晚上的那一点空闲为我们缝新衣,做新鞋;会在小动物身上学解剖,成为我们那一带“自学成才”的兽医;也会为了我们的学费向人低头……但她常常是唱着歌的,常常会为了我们每一点小小的进步而欢天喜地。
      我永远记得小弟弟死去以后,她劝我的那些话。她说,人的一生总要面对很多开心或不开心的事。不是每件事我们都能想通,但想不通的时候要使劲想,一定要想通,钻牛角尖只能让路越走越窄。母亲那些浅显的道理,时时让我感到震撼。
      亦舒说,忍无可忍,从头再忍。说的也是相似的道理吧……


 
梅子 @ 2006-05-28 14:12

 终于可以单独管一组病人了,心里有说不出的兴奋。
    前一段时间一直是“跟班”。——我并不介意自己是跟班,说实在的,很多的时候,我欣赏比自己强的人。所以,即使跟班,如果能学到很多东西,对我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可是,很多天过去了,我感觉自己收获很少。
    最受不了的是被修改病历。我的病历,在上大学时就被一个严格的老师训练过。当时,她对我们的要求几乎可说是吹毛求疵了。字要写得工工整整,书面要干干净净,就连化验单也要贴得整整齐齐——那位老师的病历在那家医院每回都要评为第一的,谁也比不过她;自然,以她为标准,也错不到哪里去。曾经有一次,我的病历被她改了7,8遍还要重写,真是委屈得想哭;可是自从上班以后别人都在为病历罚款的时候我却可以幸免,这才记起那位老师的好来。工作8年,单位里的同事对我的评价还算不错,我自己觉得,最初使我受益的,还是病历——想想啊,我刚毕业的时候,即使我是那家小医院里凤毛麟角的大学生中的一个,但如果那时说我“医术高明”,有谁会相信?!因此,我能给人留下的较好的第一印象,就是我可以写不错的病历。
    没想到多年以后,还有人给我改病历。如果是我错了,我也无话可说,甚至充满感激;但事实是,那位仁兄把“心尖搏动位于左锁骨中线第五肋间内侧0.5-1cm处”说成是心脏叩诊的内容,这简直叫我难以接受。那以后好几天我都很苦闷,觉得自己很悲哀:说起来我现在是在念研究生,可是我都学到了什么?!那些所谓的“错误”,是我们本科时候就倒背如流的东西啊。
    之后,有一个老太太觉得手脚无力。但我看过,那无力的手脚甚至可以把我推倒。这至少应该算IV级肌力吧!可是我的病历上面,被赫然改作“II级”,惹得我差点没有抄一段诊断书到病历上面!!
    还有一次,一个乙肝的病人,化验结果是HBVAb(+),HBeAb(+)。我被告知,这个病人不算乙肝。我说,算不算要看有没有病毒复制呀!但人微言轻,最后还是请了会诊以后才算查了HBV-DNA。
    ……真的很悲哀,背井离乡,抛家舍业,却这样读研究生。也很有感慨地对朋友说,别以为大医院都是好医生,照样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真害怕哪一天,这种不学无术会传染……
    想起了我原来单位的主任。虽然他只有中专毕业,但他严谨治学的态度,一直让我钦佩。更何况,在专业上,他一直没有放弃学习。我工作这么多年所取得的进步,很大程度上都可以说是受到他的影响。只有经历“遇人不淑”,才感受到以前的日子多么可贵。
    好在,我终于可以单独管一组病人了。这两天,走路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轻快,真的解脱了……


 
梅子 @ 2006-05-23 00:53

    很多年过去了。一直有种想法,就是把当时发生的一切记录下来,真实的,真切的。
    那时我刚毕业。被分配在一个偏远的县城,孤单,感受不到爱,看不到前途,一切对我来说都了无生趣。常常想到死。研究过各种死法,我想找一种既端庄又没有痛苦的死法,好像一旦找到,就会付诸现实。也就在那时,我经历了一场沙尘暴。
    那场沙尘暴据说是50年不遇的。
    还是中午,就扬起了风。天空灰蒙蒙的,风卷着沙不住地往玻璃窗的缝隙里钻。接下来,天空变暗了,然后很突然的,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屋里很快就有了一股呛人的尘土气。什么都看不清楚。想到了一句话,伸手不见五指。室友已经点燃了蜡烛,但是很徒劳,在满是尘土的屋里,那一点点小小的火焰也不过照亮豆大的空间;我们隔着一张桌子坐着,竟谁也看不清对方的脸。
    屋外的风猛烈地吹着,真有地动山摇的感觉。风里夹着石子,打得玻璃窗劈劈啪啪地响。室友害怕了。她说,想起了电影《龙卷风》里的镜头。我没有看过那部影片,不过还是能想象得出所谓龙卷风,是可以吞噬村庄,家园,还有所有相亲相爱的人。
    室友想到了死。她不由地升起一股恐惧,问我想不想逃。
    我没有想逃。对我来说,好像没有牵挂着我或需要我的人,那么生或者死,对我的意义并不大。
    我说,你要逃就逃吧,我不想出去。
    响起了敲门声。开门,是同事小李。她带来了将要地震的传闻,这下,大家更恐慌了。小李说,我们的宿舍在楼上,如果地震会很不安全;而她家是土房,可以躲避。于是室友和她一道出去躲避了。屋内除了呼呼的风声,满室的尘土,就剩下了茫然的我。
    如果真要死了,总要做一些什么的。
    没有人牵挂我,没有人需要我,生或者死,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那么既然要死,就选个舒服的死法吧。于是我也燃起一支烛,把自己洗干净,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抱起一本《轻轻地走进你》,悠闲地读起来。……呵呵,现在想来,面对死亡,我好像真的很从容。当书上那些字在我目光下穿梭的时候,我想象了种种被人发现时的样子。我觉得,我如果被人发现了,应该还算端庄,还算安详吧,至少最后一刻我是在安逸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点惊慌。屋外的一切,世上的任何人,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了。或许还会有人为我留下一两滴眼泪,呵呵,我会像个撒娇的孩子一样,用放弃给所有人最有力的失落。——想到这里,我居然坏坏地笑了一下。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知道醒来,眼角,鼻孔,耳朵眼里全钻满了沙子。被子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土。屋里的桌椅,地面,全都是细细的黄沙。真正被黄沙埋过一回了!只不过,埋过以后又活过来。那些撒娇的举动都不过是一场梦,想给这个世界的一点点失落也已落空;天已经亮了,又是新的一天,而我要面对的现实,就是必须去上班。好像命运跟我开了一个玩笑,现在,又要面对新生活了。
    走进科室,大家都在轰轰烈烈地谈论昨晚的沙尘暴。
    有人说,一个孩子在风里走失了。走了几十里路,后来在另一个村庄被人们发现。还有,有辆汽车的窗玻璃被打得粉碎……
    小海说,昨晚想到死,她放声地哭了。
    娜孜古丽大姐说,一直都在担心,如果房屋倒塌,她的一双儿女该多么可怜,还那么小,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人生。
    主任说,风最猛的时候他一直在门边站着,一手拉门,一手拉着儿子。他想,万一房子塌了,他会用最后一点清醒将儿子推出门外……
    ……
    听得越多,就越被那些话语里流露出的亲人的爱所感染。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至少,他们是需要我的吧?如果我不在了,他们要怎么活?如果他们知道我面对灾难竟连逃生的想法都没有,该有多伤心?我的父母,何尝不像主任疼爱他儿子那样疼爱着我。
    越来越觉得自己所谓的从容原来很可笑。如果变为事实,只不过是在爱我的人心上划多一道伤痕罢了。除了亲人,我不会伤害任何人,不会让任何人失落——再说,别人失落不失落跟我有什么关系?!如果我真的是为爱活着,首先就应该用爱回报我的亲人。
    两年后我有了儿子。有一次真的地震了,就那么地动山摇的一两下,我和母亲都惊醒了。母亲想到我,我想到儿子。为了最爱,我们都毫不犹豫地选择逃生。我也对人家讲,我不怕死,但我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人生啊。我的孩子在甜甜的睡梦中那么安详,那么幸福,他怎知道那些普普通通的每一天,正是母亲用生命去搏的,像期待花开一样期待着的,整整一个个世界。
   
   


 
梅子 @ 2006-05-16 23:25

    十三岁的时候,我喜欢我的同桌,于是,开始着迷集邮,吉他,霹雳舞。装作对许多事都无所谓,但离开喧嚣的人群,会有许多对未来的憧憬。那时,我许下一个心愿:等考上大学,我一定要说‘我爱你’。只是我终于等到大学录取通知的时候,他也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因此,我那三个字始终没有机会说……
    二十岁的时候我喜欢我家邻居。那个高高大大的男孩,我们两家只隔着一面墙。他常常会带着作业来我家,一边受着我的奚落,一边听我讲那些枯燥无味的数学题。常和我吵架。我总说他有三寸不烂之舌,吵架的时候,我差不多是逢吵必输的,于是,总免不了有些气急败坏,好几天都不理他,直至他投降。有时他会从院墙那边叫着我的名字,递给我一只好容易捉住的麻雀或黄莺,惹得我欣喜若狂……
    喜欢他,是突然的某一天。开始变得细心起来,学会嘘寒问暖,甚至开始写诗。每天,用那种没有格子的白纸写着天蓝的字,折成白鸽的模样,心情也跟着飞扬。我以为喜欢一个人的心可以是永恒的,所以,即使知道他喜欢另一个女孩,我还是愿意等。即使他对那个女孩说从来都把我当妹妹,没别的意思,我还是愿意等。终于有一天他失恋了,我也等到一句话。他说,以前和她都是逢场作戏,别当真——我突然有些晕。我说,别以为要我做女朋友是给我发奖。我已经不在乎了。
   实习的时候认识快乐王子。他一脸阳光,心无城府,乐于助人,爱好广泛。他使我学会爱自己和爱别人,使我明白快乐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有一天他说他想走遍万水千山,而我由于家里的一些事,决定守在父母身边。于是我说,如果我只是一个人,去哪里都可以;可我有很多责任要负啊,所以,最后考虑的才是自己。我永远记得他一字一顿,有些忧伤地说,当然,我是家里最小的,你却是家里的老大。不久我们就各奔东西了。
    二十三岁的时候我结婚了,有点像包办婚姻。丈夫是父亲介绍的,我们没有感情基础,以后也没有培养出感情。婚姻的痛苦,我归结为自己对自己不负责,所以受到惩罚。
    三十岁我终于离婚了。同事们急着给我介绍朋友,我却不急。我想,反正现在不结婚也没有人叫我“老姑娘”了;最重要的是我有一些不确定——我还能不能遇到一个让我写诗,对生活充满憧憬,又简单而快乐的人?对于爱情和婚姻的要求,我好像是变本加厉了。而我所期待的,我自己都不抱什么希望。于是我对同事说,如果遇不到我喜欢的人,我就和电脑过一辈子吧,反正身边还没有一个人比电脑更吸引我。
    接下来的一年,我一边玩电脑,一边象期待海市蜃楼一样期待着我的另一半。
    三十一岁的时候我在火车上丢了钱,丢了身份证和信用卡。车到重庆,可我的目的地是新疆,我不知道怎样和重庆的亲人联系。这时候,他借手机让我打长途给父母,一次是汇报我丢了钱,让我母亲联系亲人去重庆火车站接我;一次是让母亲帮我把信用卡挂失,母亲没有文化,这样的事情要说好久才能说清楚。
    第二天,他帮我买饭。先是给我买了方便面和鸡蛋,见我没吃,以为我不喜欢,又帮我买了一份米饭和炒菜。
    车到重庆的时候他对我说,如果没有见到你舅舅就回来找我,我会安顿你。
      我简直不敢相信,在人与人之间充斥着信任危机的今天,我还会遇见这样一个人。(声明:我已经丢钱了,也不是美女)
    而接下来的相处,我发现他可以让我写诗,对生活充满憧憬,简单而快乐。
    所以,我认定他是我今生的爱人。



 
梅子 @ 2006-04-28 16:05

    我一直是一个粗枝大叶的女人。不会用化妆品,不会撒娇,做事丢三落四,讲不完一个完整的故事,所有的书看完就忘……就这样没心没肺了好多年。
    想到买花,是在室友离开以后。她母亲病危了,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回来的时候会有什么事,我在不在宿舍;如果不在,要怎样才可以使她的心情好一些……日子就在她走后一天一天溜走。我下班的时候,看到没有亮灯的宿舍,看到宿舍的冷清,心里会有一些失落。突然想到,以前,我们宿舍总是干干净净的,室友常常会在宿舍的柜子上摆一瓶花,而那些绚丽的色彩,想起来是那么温暖。
    “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家。”她曾经这样说。她还说,要让花瓶里一直有花。也只有在室友走后,才能体会到宿舍曾经的温馨。
    于是开始买花。从没买过花的我,一开始,老是向朋友们打听:什么花好啊?而不同的朋友,总会有不同的意见。为此,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常常去逛花店,看花,买花。认识了好多的花,也认识了做女人的细腻,以及做一个细腻的女人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渐渐地,那些花儿,知名的和不知名的,有香味的和没有香味的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走在清晨的街头,看见一些白发苍苍的阿婆在买菜的时候顺便买一把花,我心里会涌出一些暖暖的感动。
    想到很多年前同学的一句话:各种颜色都有它的美丽之处。而那些历经沧桑却一直没有放弃追求美好的人们,在我心里有一种超乎寻常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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